退換貨政策

網路購物的商品,除依法符合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」且已事先告知的情況外,消費者可於收受商品後 7 日內,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或負擔費用。商品瑕疵、寄錯品項等情況,另依相關法令與訂單情形處理。

如何提出退貨

請於上述期間內寄信至 shen459@gmail.com,或在客服時間致電 0985-342-111。提供訂單編號、退貨商品及方便聯絡的方式,方便我們查找訂單與安排回收;商品有瑕疵或寄送錯誤時,也可附照片協助確認。提出 7 日解除契約時,不以說明原因或提供照片作為必要條件。

客服時間:週一至週五 09:30–18:00。符合退換貨條件的訂單,回程運費由本公司負擔;客服會協助安排物流回收方式。

拆封、商品狀態與例外

為檢查商品所必要的拆封或使用,不當然使 7 日解除權消滅;是否超過檢查必要、商品是否有價值減損,需依實際情況判斷。請盡量保留商品、配件、外盒及相關單據,方便核對。包裝或單據不齊時,我們會依個案與相關法令處理,不以「已拆封」或「包裝不完整」概括拒絕退貨。

依法可能排除 7 日解除權的情況,包括符合規定且已事先告知的「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」等;是否屬於法定例外,仍以具體商品及交易情況判斷。並非所有商品拆封後都不能退。商品瑕疵等其他法定權利,不因本段說明而排除。

退款方式

退貨成立後,信用卡付款原則上退回原付款信用卡;貨到付款則由客服確認退款帳戶後辦理轉帳。實際入帳時間依付款機構作業而定,退款作業仍依相關法令辦理。

換貨方式

若雙方同意以換貨處理,客服會協助確認退回原商品、重新下單及可能的價差。若商品有瑕疵或與訂單不符,請聯絡客服說明訂單情況,我們會依相關法令協助處理。

法規參考: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:拆封與檢查必要的說明。

已加入購物車
已更新購物車
網路異常,請重新整理